涉诉超1亿元!天宜新材及两子公司成被告,江油农商行追讨借款并要求拍卖抵押资产

此次诉讼的核心在于一笔借款的逾期,触发了金融机构的法律追索。

根据天宜新材披露的信息,2023 年8月,江油农商行与天力新陶签订了《流动资金借款合同》,双方约定江油农商行向天力新陶发放借款1亿元,借款期限为2023年8月至2025年8月,用途为购买原材料、补充流动资金等日常经营周转。利率为固定年利率3.08%,逾期利率上浮50%,还款方式为按月结息,按计划还本。

此后的2025年2月,江油农商行与绵阳天宜签订了《最高额抵押合同》,双方约定绵阳天宜以其所持有的位于江油市创元路17号10 号厂房等18处不动产为天力新陶上述借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,并办理抵押登记。2023年8月,江油农商行与天宜新材签订《最高额保证合同》,以1亿元为限,对上述债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。

上述合同签订后,江油农商行按约发放贷款。目前,借款期限已届满,天宜新材一方尚欠本金9995.43万元未予偿还。

每经记者注意到,在诉讼请求中,江油农商行方面提出了多项具体诉讼请求,包括要求天宜新材的两家子公司立即偿还借款本金、利息和罚息,并对借款的担保资产行使权利,即对两家子公司共同抵押的18处不动产进行拍卖或变卖,同时要求天宜新材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

在资金方面,江油农商行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:请求判令被告天力新陶立即偿还借款本金9995.43万元。

与此同时,江油农商行还诉请天宜新材方面支付利息及罚息。而截至2025年8月26日,上述借款尚欠利息及罚息共6.84万元。

此外,江油农商行还要求天宜新材方面行使抵押权、承担连带责任,请求判令江油农商行对被告天力新陶、绵阳天宜共同抵押给原告的位于江油产业园的18处不动产享有抵押权,并对该抵押资产进行拍卖或变卖,所得价款优先受偿。

公司称“积极应诉”,投资者需警惕后续风险

上述四项诉求环环相扣,从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追讨,到抵押资产的处置,再到母公司的连带责任,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追债链条。这不仅意味着天宜新材的两家子公司将面临资产被拍卖的风险,更凸显了母公司作为担保方的潜在财务压力。

面对这场超亿元的诉讼,天宜新材在公告中表示,公司“高度重视”,已“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诉,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”。

然而,天宜新材也同时向市场和投资者发出了风险提示。鉴于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,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,公司“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,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”。

每经记者注意到,这一诉讼事件并非孤立存在,其背后是天宜新材在经营中面临的流动性风险。

天宜新材在其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也曾坦承,受光伏行业周期性下行影响,尽管各板块业务持续运营,但“资金的短缺仍是公司目前阶段主要矛盾”。

天宜新材还特别指出,公司“目前面临较多的金融机构、供应商对公司及子公司提起的法律诉讼事项”。这导致公司及子公司的部分账户被查封冻结,并面临资产被强制执行,甚至被拍卖的法律风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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